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京政发〔2009〕4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营造创新环境,加快实施科技北京行动计划,推进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发挥科技在创新型城市建设中的作用,市政府决定,对为发展首都科技事业、促进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优异成绩的科技人员和组织予以奖励。
  根据《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市政府令第187号)的规定,决定授予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共同完成的“国家体育场钢结构工程关键施工技术研究与应用”等15项科技成果为北京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授予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等单位共同完成的“都市型设施园艺栽培模式创新与配套装备研究”等30项科技成果为北京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授予北京林业大学等单位共同完成的“北京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 ”等104项科技成果为北京市科学技术奖三等奖。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