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北省统计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信息抄送制度的通知

  九、按照国家保密法的规定,本制度中抄送的投资项目不包括国防和军工类项目。
  十、河北省统计局、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一、本制度由河北省统计局、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附表: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情况参考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施工许可证发放情况参考表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信息抄送联系人一览表

  附表1: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情况参考表

项目
  序号
建设
  单位
  名称
建设
  项目
  名称
建设地址行业类别建设单
  位法人
主要建
  设内容
计划总
  投资
  (万元)
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情况项目
  联系人
  姓名
项目
  联系人
  电话
形式单位文号时间
           1.审核2.核准3.备案
  □
     


  附表2: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