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按照国家保密法的规定,本制度中抄送的投资项目不包括国防和军工类项目。
十、河北省统计局、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一、本制度由河北省统计局、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附表: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情况参考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施工许可证发放情况参考表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信息抄送联系人一览表
附表1: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情况参考表
项目
序号 | 建设
单位
名称 | 建设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址 | 行业类别 | 建设单
位法人 | 主要建
设内容 | 计划总
投资
(万元) | 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情况 | 项目
联系人
姓名 | 项目
联系人
电话 |
形式 | 单位 | 文号 | 时间 |
| | | | | | | | 1.审核2.核准3.备案
□ | | | | | |
附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