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中心支公司迁址的批复
(陕保监复[2009]583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咸阳中心支公司迁址的请示》(陕阳光产险〔2009〕3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中心支公司营业地址由咸阳市人民西路59号泾渭大厦六层迁至咸阳市渭城区渭城区清泰街华泰.世纪华城B座3层4号。迁址后,原址撤销。
二、请在收到此批复文件后,持介绍信或委托书及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我局办理《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