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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医疗卫生信息化服务提升计划(2009-2012)》的通知

  4.多方筹资,合力建设。政府应加强对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信息化的投入力度,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大对单位内部的信息化投入,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
  二、主要任务
  为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信息服务水平,北京市将加大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力度,重点实施措施如下。
  (一)全面改善卫生信息化网络环境,提升医疗卫生信息化服务支撑水平。合理规划并建立全市安全、可靠的卫生信息网络体系,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农村卫生室实现网络接入。全面提升卫生信息网络宽带接入水平,到2012年,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互联网接入带宽达到100M,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的接入带宽不低于20M。
  (二)构建市区两级中心数据库,夯实医疗卫生信息化的数据基础。逐步建立以执法相对人、卫生人力资源、居民健康档案等主题数据库为核心内容的全市统一标准的市区两级协同共享的卫生数据中心,为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公众了解相关信息提供数据保障,为医疗卫生服务人员健康服务过程中的信息调阅和共享打下基础。
  (三)逐步推广使用社会保障卡,规范、统一就诊卡。实现本市医保患者就诊费用实时报销,支持实名就诊信息上报、预约挂号等服务功能。
  (四)改善居民就医支付环境,实现医院刷卡支付无障碍。在医院普遍设置银行ATM自助终端机,方便市民取现付款;逐步扩大银行卡结算窗口的覆盖范围,简化结算流程,提升结算效率。
  (五)各级医院要按照《北京地区医院信息系统基础设施运行与管理规范》,加强日常维护,保障系统和设备的稳定运行,全面提升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应用水平。充分发挥信息系统在医生诊疗环节的辅助支撑作用,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规范信息资源管理,满足卫生管理部门对门急诊信息采集的统一标准要求。
  (六)以面向病人服务为目标,规范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网站和服务热线标准,建设卫生保健综合服务网站群和门户网站,实现门户网站与12320公共卫生综合服务热线呼叫系统的整合,提供包括“寻医问药、健康咨询、预约挂号、检查结果查询、政策咨询、投诉举报”等内容的“一站式”信息服务导引。加大便民信息公开力度,增加网站互动性,为患者提供便捷的多渠道信息服务。
  (七)推进远程医疗服务,提高面向农村基层的医疗服务质量。通过医学影像诊断和会诊中心、病理会诊中心的建设,三级医院和对口的远郊区县区域医疗中心及其成员医院逐步实现医学影像、病理检验结果的共享,提高远郊区县区域医疗中心的诊断水平和医疗质量。
  (八)建立覆盖居民生命全周期的电子健康档案。在每30万-50万人口的居住区域内,逐步建立包括区域医疗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康复医院、护理院之间网络互连、信息共享的居民健康档案信息交换机制,推进区域内所有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共享相关医疗信息,并逐步实现放射影像、病理检查的“一片通”,减少患者重复检查,降低医疗费用。促进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有序就医新格局,逐步实现大医院与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之间的双向转诊,缓解百姓“看病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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