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春节前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
(汕府建通[2010]2号)
各区县建设局,市安监总站,各施工、监理企业:
为贯彻落实《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春节前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粤建质函[2010]1号)精神,切实做好2010年春节前全市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确保在此期间全市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让广大人民群众欢度平安祥和的节日,我局决定从1月11日至1月31日在全市开展春节前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各部门和企业部署2010年春节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
(二)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对所有在建工程的施工安全隐患进行自查自纠、落实防范各类安全事故措施的情况,主要包括:
1、各类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方案编审、专家论证、技术交底、组织实施以及验收等情况;
2、重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顶升、拆卸环节的相关工作内容情况;
3、施工、监理企业对安全隐患排查和登记造册、落实整改,以及制定节日期间施工安全保障措施的情况;
4、施工企业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情况。
(三)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值班计划安排情况,包括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安全监督站领导带班安排情况,安排有关人员值班情况以及制订安全生产信息报送措施情况。
二、组织实施
(一)企业自查自纠阶段,时间从2010年1月11日至1月15日。各施工、监理企业对所有承建、监理的工程进行自查自纠,通过组织开展一次安全隐患的深入排查工作,查找问题,及时整改,堵塞漏洞,确保安全生产。各企业必须在1月18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送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安监总站。
(二)各区县建设局和市安监总站检查阶段,时间从1月18日至1月22日。由各区县建设局和市安监总站对辖区内在建工程的施工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工程项目要责令其限期整改,专人督办,跟踪落实,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并于1月25日前将检查情况(含电子文档)报送我局建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