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工商系统迎世博“微笑服务大使”竞赛展评活动的通知
各分局,市局有关处室:
根据市迎世博600天行动窗口服务指挥部、市总工会、市文明办的有关要求,为深入推进《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纲要》(沪工商办〔2008〕306号)实施和倡导“微笑的城市,满意的你”的服务理念,形象地展示工商系统注册窗口服务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果,进一步提升窗口服务水准和服务能级,为上海举办一届“成功、精彩、难忘”的世博会提供有力的服务保障,市局迎世博600天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系统组织开展迎世博“微笑服务大使”竞赛展评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组织开展注册窗口“微笑服务大使”竞赛展评活动,在全系统窗口“树标立杆”,积极营造“评先进、树先进、学先进”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激发各级工商干部“擦亮窗口见行动、服务世博做贡献”的工作热情,深化“当好主力军,建功世博会,展示新风采”主题活动,充分体现“微笑的城市,满意的你”服务理念,有效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和“明星带群星、群星带群体”的传播效应。
二、活动时间
2009年12月23日至2010年1月20日,展示活动将适当延续。
三、评选范围
市局和各分局注册窗口干部均可参加“微笑服务大使”竞赛展评活动。每个分局推选1名(浦东新区分局2名)、市局推选2名干部参加市局评选,从中产生工商系统迎世博“微笑服务大使”10名;再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从中推选出2名干部参评上海市迎世博“微笑服务大使”。
四、评选条件
(一)“微笑服务大使”是迎世博窗口服务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人物,是所在窗口优质服务的优秀代表。
(二)政治思想好,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待客热情、举止文明。
(三)端庄大方、仪容规范,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基本的外语等交流能力,能体现“微笑服务、特色服务和品牌服务”,具有较高的职业技能等级。
(四)积极参加迎世博窗口服务立功竞赛活动,认真参加“三五”集中行动,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努力宣传世博理念,践行世博文明,成绩突出,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