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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印发各省辖市政府对保险业反馈意见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印发各省辖市政府对保险业反馈意见的通知
(豫保监发〔2008〕26号)


各省级保险分公司,河南省保险行业协会:

  为加强与各省辖市政府的工作沟通,我局于2007年初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定期向各省辖市政府通报保险业发展情况并征集对保险业的意见和建议。工作联系制度运行一年来,收到良好效果,达到了互通情况、增进了解、密切合作、共同推进保险工作的目的。为进一步改进保险工作,现将各省辖市一年来对保险业的反馈意见整理印发,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研究,找准自身发展与服务地方发展的结合点,实现保险业与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特此通知

  附件:各省辖市政府对保险业的反馈意见

  二○○八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
各省辖市政府对保险业的反馈意见

  一、对保险监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一)督促地市级保险机构加强与地方政府的工作沟通和交流。
  (二)建议保监局定期召开由各省辖市政府主管部门参加的保险监管工作例会。
  (三)加强保险业自律组织建设,建立保险纠纷快速处理机制。
  二、对服务领域及产品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一)对于农村种植、养殖业的相关保险,农村有需求,地方政府有支持,发展有前景,但目前却是行业的弱项。希望引导保险企业加快种植业、养殖业保险的推广,更好地服务新农村建设。
  (二)扩大保险范围。不断挖掘市场潜力,加大新险种的开发力度。大力发展各种责任保险。大力发展出口信用保险等业务,支持开放型经济。积极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出适合个体工商户和民营企业的保险产品。
  (三)努力拓宽服务领域,扩大保险覆盖面。以发展“三农”保险为重点,加强产品开发和服务创新,满足农民在生产经营、养老、健康、意外伤害等方面的保险需求,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四)统筹发展城乡商业养老保险,推动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开发,优化养老保险产品结构,鼓励保险机构参与企业年金业务。
  (五)鼓励和推动健康险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水平。推动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社保机构合作,允许保险公司积极参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明确商业健康保险在医疗保障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积极探索保险公司为社保部门提供具体经办服务,鼓励保险业参与新农合医疗试点工作。
  (六)健全安全生产保障机制,促进政府公务服务体系创新。由政府有关部门牵头,结合不同行业特点,有针对性开展试点工作,特别是在加快高危行业、旅游和公众聚集场所强制保险等方面加快试点,将责任保险纳入社会应急机制,拓展责任保险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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