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对涉及商业贿赂的人员,要根据事实、情节、后果以及认识态度等,依纪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书面报告我局治贿办。对本系统在监管和内控建设上存在的漏洞和不足,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要马上进行整改,对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拿出解决的时间表。
(三)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保险法规和相关政策,大力宣传本系统、本单位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进展,大力宣传治理商业贿赂在推动我省保险业改革发展,提高保险业服务地方社会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效,为专项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突出重点,严查案件,坚决惩治商业贿赂违法违规行为
(一)认真检查重点领域。要继续围绕核保理赔、大项目招标、团险业务等重点领域,深入检查高管人员和各级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虚开、套开发票等方式套取手续费用、列支坐扣费用,或者以现金向投保单位或相关人员支付手续费用等现象和问题,着力查处严重损害投保人利益,损害行业利益的案件。要结合行业实际,重点关注和查处在业务交往过程中的行贿行为,严肃处理相关单位和个人。
(二)切实抓好制度落实。要认真落实有关移送和受理商业贿赂案件的规定,积极拓宽商业贿赂案件线索来源,强化案件线索的收集和整理,建立健全商业贿赂举报奖励制度、大案要案报备制度和查办案件定期通报制度。各级治贿办要主动帮助下级单位和部门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排除查办阻力和干扰,及时发现和纠正办案中的不当行为。
四、创新方法,加强监管,不断提高市场管理能力和水平
(一)加强政策法律和理论研究。一方面,要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搞好工作指导;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保险行业惩治和预防腐败的理论研究,并善于把研究成果转化为相关政策和制度。今年,我局治贿办将选择适当时机在全省保险业开展以“防治保险从业人员不廉洁行为”为主题的理论研讨活动,评选并表彰一批优秀论文和理论研究先进单位。同时,还将深入机构进行工作调研,研究制定《关于河南保险业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意见》。
(二)积极推动诚信体系建设。河南省保险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社团组织的功能和作用,积极推动全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要把是否有商业贿赂行为纳入市场主体的信用档案,实行归档管理,并通过建立“黑名单”制度,在行业信息平台公告发布,作为市场准入和退出管理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