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河南保险中介市场发展的指导意见
(豫保监发〔2008〕38号)
各省级保险分公司、各专业保险中介机构、省级银邮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促进保险中介市场发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险业发展大局,根据保监会《
关于保险中介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保监发〔2007〕107号)精神,结合河南实际,特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发展保险中介市场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落实国务院23号文件和保监会《
关于保险中介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着力解决保险中介与经济社会和保险业改革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矛盾,优化结构,创新发展,努力构建河南特色的保险中介市场,促进保险业又好又快地发展,更好地服务和谐社会建设。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是:鼓励发展保险专业中介,扶优限劣;积极发展保险营销,着力改善营销员待遇;规范发展保险兼业代理市场,积极指导其因地制宜地走特色化发展道路;加强和改善监管,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
二、大力支持保险专业中介加快发展
(一)鼓励保险专业中介走跳跃式、跨越式发展道路。积极引导支持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市场化重组与并购,推进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专业化、集团化发展,着力培育一批规模大、实力强、有影响力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引进港澳保险代理公司,投资我省保险代理市场,开展保险中介服务,提升我省中介市场专业化水平。积极引进沿海和经济发达地区的保险中介机构投资或融资我省保险中介机构,引进先进的经营理念和管理经验,促进我省保险中介市场加快发展。鼓励风险投资在内的各类资本投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支持有条件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上市融资。积极推进专业保险中介机构经营模式、服务方式等创新,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风险管理服务。积极支持有条件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走出河南,建立健全全国性服务网络。鼓励保险中介机构以保险顾问等方式协助各级政府部门引入保险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