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十)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2、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
3、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
4、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十一)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2、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3、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4、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十二)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降职后,职务工资执行新任职务对应的职务工资标准。其原级别在新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的,降低一个级别;原级别高于新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的,降到新任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级别工资逐级就近就低靠到降低后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对于无职可降的人员,降低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低靠到降低后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无级可降的,降低一个级别工资档次。如果其职务、级别、工资档次均处于最低档次的,则不再降低,但须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对于因受党纪、政纪处分而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人员,已按规定给予降级的,不再重复降低工资级别;
2、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3、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4、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五、考核有关问题的处理
(十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务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1、非单位派出,但经厅同意外出脱产学习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
2、当年因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
3、当年到龄办理退休手续的;
4、有其他特殊情况的。
(十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务员参加年度考核,但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