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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10年广州市科技计划申报指南的通知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10年广州市科技计划申报指南的通知
(穗科信字〔2010〕4号)


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县级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决定》(穗字〔2008〕1号)精神,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发挥科技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现发布2010年广州市科技计划申报指南,同时开展项目的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市科技计划支持重点
  (一)强化自主创新,以解决制约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为重点,优先支持电子、软件和信息服务、物联网、数字家庭、生物医药、先进制造、节能和新能源、新材料等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发展低碳经济和新兴战略性产业,培育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突出解决制约我市民生和社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难题,优先支持环境保护治理(大气治理、污水处理等)、智能交通、食品安全、新药开发、重大疾病诊断治疗等研究开发项目。
  (三)强化产学研用结合,以市场应用为导向,优先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究开发和应用推广项目。
  (四)优先支持国际科技合作中预期具有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项目。
  (五)优先支持研究开发过程中预期能创名牌产品及取得国际、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已承担在研的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员(指任务书或合同书中列前三位的人员)原则上不得申报新项目,也不能因为申报新的项目而退出在研的项目;未承担在研市科技计划项目的,作为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员(指申报书中列前三位的人员)原则上只能申报一项科技计划项目。
  (二)项目申请者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我局受理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三)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不同类别的科技计划。
  (四)2010年度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实行网上申报,请各申报单位在网上填报项目申报书(或可行性报告),申报方式参见附件4。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0年2月10日下午5时,逾期不再受理。组织单位网上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2月12日下午5时。请各有关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认真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
  (五)本通知及附件同时在广州科技网(www.gzkj.gov.cn)上发布,各单位可上网查阅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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