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表彰浙江省出租汽车行业精神文明创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市交通局(委)、总工会,义乌市交通局、总工会: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省总工会《关于出租汽车行业进一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浙交〔2009〕97号)要求,经各市交通局(委)、总工会和省运管局推荐,省交通运输厅和省总工会核准,确定杭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宁波市总工会、省出租汽车行业协会、杭州春光旅游有限公司、杭州春光旅游有限公司“春之星”车队等64家出租车行业管理部门、协会、企业和车队分别为我省出租汽车行业精神文明创建先进集体、先进企业和先进车队,黄方等110位同志为先进个人。现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在推进我省出租车行业文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中再创新业,再建新功。
附件:2009年度浙江省出租汽车行业精神文明创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一○年一月六日
附件:
2009年度浙江省出租汽车行业
精神文明创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
1.杭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嘉兴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3.绍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4.宁波市总工会
5.嘉兴市总工会
6.湖州市总工会
7.慈溪市公路运输管理所
8.苍南县公路运输管理所
9.德清县公路运输管理所
10.玉环县公路运输管理所
11.金华市运管处出租车管理所
12.龙游县公路运输管理所
13.松阳县公路运输管理所
14.舟山市定海区公路运输管理所
15.义乌市公路运输管理所
16.浙江省出租汽车行业协会
17.杭州市出租汽车行业协会
18.宁波市出租汽车行业协会
19.瑞安市出租汽车行业协会
二、先进企业
1.杭州春光旅游有限公司
2.杭州外事旅游汽车公司
3.杭州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4.宁波光大汽车服务公司
5.宁波市明殷汽车客运出租公司
6.温州长运集团有限公司汽车出租公司
7.嘉兴禾城出租汽车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