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粤人社发〔2009〕67号)


各地级以上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2009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09年度考核工作从2010年1月份开始,至2010年2月10前结束。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事业单位正式在册在职的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三、考核的内容和等次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粤人任〔1995〕19号)和《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任〔1998〕28号),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一)优秀:德、能、勤、绩、廉表现突出,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取得显著成绩,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二)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较好,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三)基本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一般,基本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工作任务,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低。

  (四)不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较差,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四、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由事业单位组织实施。各地区、各单位在实施考核过程中,应结合各自实际,尽量实行量化测评。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认真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一);

  (二)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三)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至7个工作日;

  (四)由本单位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考核等次;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