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市“十二五”节能规划。
各市要在深入分析本地区“十二五”期间节能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基础上,认真做好本地区“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研究提出“十二五”节能工作的预期目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以及重大政策举措等。时间进度总体安排可快于省,并配合做好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具体如下:2月底前,形成前期研究成果报我委;6月底前,形成规划初稿报我委;12月底前,形成修改稿报我委。我委将对各市“十二五”规划进行研究,并将重要内容纳入到省“十二五”规划稿中。
(三)省千家企业“十二五”节能规划。
省千家企业要积极发挥节能主体作用,在开展能源审计基础上,组织编制本企业“十二五”节能规划,具体格式及内容要满足《转发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能源审计报告和节能规划审核指南的通知》(粤经贸环资〔2006〕901号)要求。时间进度总体安排可快于省、市,并配合做好省、市“十二五”节能规划编制工作。对国家及省监管企业进度要求如下:2月底前,上报前期研究成果;6月底前,上报规划初稿;12月底前,上报修改稿。我委将对国家及省监管企业“十二五”规划进行研究,并将重要内容纳入到省“十二五”规划稿中。
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省千家企业能源审计报告和节能规划将分别由省、市经信部门审核。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三、编制要求
(一)认真总结“十一五”规划的实施情况。要对本地区、本企业“十一五”节能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总结成功经验,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主要矛盾,为编制“十二五”规划奠定基础。同时,要总结“十一五”规划的编制经验,改进规划编制工作方式方法。
(二)加强重大问题的研究。当前,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应对气候变化,发展低碳经济是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是符合全球发展趋势的重大课题。我国政府已经对国际社会做出了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强度的庄严承诺。我省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阶段,产业结构重型化趋势还将加快。要加强对这些全局性、战略性问题的研究,认真分析“十二五”时期面临的形势,围绕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重点区域以及重大工程等,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措施。
(三)加强规划目标的研究和测算。要根据“十一五”发展情况和国内外发展环境的分析,特别是本地区产业结构调整趋势,对本地区重大项目所可能产生的影响及其程度,研究测算出本地区、本单位“十二五”节能潜力。按照兼顾需要和可能的原则,既满足国家及省对节能任务的总体部署,又实事求是,不留余地、不打埋伏,认真提出本地区、本单位“十二五”节能预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