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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十二五”节能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十二五”节能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粤经信节能〔2010〕16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家监管重点耗能企业:

  节能是我国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十二五”时期的节能目标任务将仍然比较艰巨。科学编制好“十二五”节能规划,对于做好“十二五”时期我省节能工作意义深远。按照《节约能源法》的要求,根据国家和省对“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部署,经研究,我委决定启动省“十二五”节能规划编制工作,同时要求各市以及省千家企业均要开展本地区、本单位“十二五”节能规划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

  编制“十二五”节能规划,要坚持节约资源基本国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世界眼光,加强战略思维,科学分析应对气象变化以及世界经济格局变化、产业结构调整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全面认识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等深入发展带来的深刻影响,理清工作思路,抓住战略重点,探索有效途径,为我省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要坚持科学发展。编制“十二五”节能规划要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的新要求,把节能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绿色发展的切入点,认真谋划部署好节能工作。

  二要坚持先行先试。在编制“十二五”规划时,要坚持解放思想,先行先试,勇于探索节能工作新途径、新举措、新机制,不断创新,努力开拓“十二五”节能工作的新局面。

  三要坚持继承与发展。在编制“十二五”规划时,要坚持处理好节能工作的阶段性和长期性的关系,做好与国家、省各项节能政策文件的相衔接,体现出承上启下的精神。

  二、编制任务及时间安排

  (一)省“十二五”节能规划。

  我委将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同时结合我省的节能工作实际,开展“十二五”全省节能规划编制工作,具体工作委托省节能监察中心负责。时间进度安排如下:2月底前,开展规划编制前期研究;3月底前,提出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和规划草案提纲;6月底前,形成规划初稿;2011年1月底前,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形成送审稿;2011年2月底前,报省政府审定后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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