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印发《2008年广东省中小企业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备注:规划目标依据2007年各地级市私营企业数占全省比重

  附件2:
  省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和示范机构基本条件

  一、基础条件
  (一)独立法人单位。
  (二)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财务状况稳定,发展前景良好。
  (三)未来五年内坚持本单位重点发展中小企业人才培训项目的经营方向,并有持续的资金投入和师资配备。
  (四)在开展中小企业培训服务中接受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
  二、专项条件
  在满足基础条件的同时,省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和示范机构还须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培训示范基地
  (一)拥有独立开展培训工作的办公场地、教学设备和多媒体教室、会议厅、餐厅、住宿等场地。
  (二)拥有针对中小企业人才培训的专业人员,以及整合相关师资力量的能力,专业师资队伍及管理人员本科学历以上的超过20人。
  (三)具有科学的中小企业培训模式、丰富的培训经验,设有相关资格认证课程。
  (四)已积累丰富的中小企业发展案例,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水平,能根据企业需求编制相关培训课程,组织多种单项或综合性培训项目。
  (五)经常性开展论坛、讲座、公开课等公益性服务。
  (六)已建立自己的网站,并能与广东省中小企业服务网链接,构成我省中小企业网络远程培训平台体系。
  培训示范机构
  (一)开展某项针对中小企业人才培训的专业特色或专项技能培训工作2年以上,近2年培训超20场次,受训人数超1200人次。
  (二)根据专业特色或专项技能培训的要求,拥有的高水平专业师资资源。
  (三)培训运作规范,收费合理,受到所在地中小企业的良好评价。
  (四)积极配合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开展论坛、讲座、公开课等公益性服务。

  附件3:
  (市、县)申报2008年中小企业培训计划重点项目汇总表

序号

项目实施单位名称

培训项目名称

培训内容

培训方式

总课时

培训对象

培训人数

短期集中式

巡回式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