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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印发《2008年广东省中小企业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印发《2008年广东省中小企业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粤中小企〔2008〕14号)


各市、县中小企业(民营经济、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省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和示范机构,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2008年广东省中小企业培训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制定适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计划,突出重点抓好中小企业(含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下同)培训工作,全面提高中小企业综合素质,推动全省中小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邓承红,联系电话:020-83133435,传真:020-83135859)

  2008年广东省中小企业培训工作方案

  为有效提高中小企业的综合素质,自2004年以来我局连续四年印发了中小企业培训工作方案,指导各地中小企业培训工作,推动全省上下形成了共同开展中小企业培训的氛围,培训人数逐年增多,培训质量逐年提高。但是,在有的地方,还存在重点不突出、特色不明显、质量不够高等问题。为进一步搞好中小企业培训工作,开创我省中小企业培训工作的新局面,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省中小企业培训网络进一步完善。对现有省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和示范机构进行检查,使之符合《省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和示范机构建设规划》(以下简称《建设规划》,见附件1)和《省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和示范机构基本条件》(以下简称《基本条件》,见附件2)的要求。按《建设规划》继续发展一批省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和示范机构,逐步形成布局合理、重点突出、操作规范的全省中小企业培训工作网络。

  (二)实施一批高质量的培训项目。围绕中小企业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实施一批效果好、影响大的培训项目。

  (三)支持一批提高职业技能的培训项目。中小企业明显重视员工的职业技能培训,以职业技能培训专业机构为基础、中小企业为主体的职业技能人才培训氛围初步形成。

  二、原则要求

  (一)点面结合。在点上,省将依托专业培训机构围绕与中小企业密切有关的社会热点问题、重大问题组织实施一批效果好、影响大的培训项目。在面上,各地应摸准当地中小企业对培训内容的实际需求,主要与专业培训机构合作,重点抓好一两个专题的培训;鼓励中小企业与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合作,重点抓好员工技能培训。省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和示范机构等专业培训机构要发挥专业水平,做强、做大品牌培训课程,为省在点上、各地在面上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培训项目服务。

  (二)突出重点。培训项目应以传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企业制度、技术、管理创新和职业技能等为重点。在对象上应以政府认定的优强中小企业、重点中小企业、成长型中小企业为重点。在受训人员上应以中小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职业技能员工、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专业人员为重点。

  (三)注重实际。确定和实施培训项目要有明确的目的,要考虑是否适合培训对象的需求,能否确保培训质量,要根据培训对象、培训内容的不同因地制宜。要把讲解《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作为必备的培训内容。不办没实效的培训项目,缓办小实效的培训项目,办好大实效的培训项目。

  (四)择优支持。政策支持的培训项目应有别于社会开展的一般培训,既要在项目的确立上符合中小企业的需求,又要在培训内容、对象和受训人员上突出重点,更要注重培训质量和效果。政策支持的培训项目将优先考虑一批质量高、效果好、影响大、具备一定的规模的项目。其中规模起点要求:对象不变地点不变的短期集中式培训项目的总课时必须在1500{=参加培训人员数*授课总小时数(半天按3小时一天按6小时计算)}以上,对象不同地点不同但主体相同的巡回式培训项目的总课时必须在2000{=每次参加培训人员数*当次授课总小时数(半天按3小时一天按6小时计算)之和}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与完善全省中小企业培训工作网络。根据《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第35条的规定,对现有23家省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和示范机构进行一次规范,对其中符合《建设规划》、达到《基本条件》、拥有针对中小企业品牌课程、自认定以来实施了相当数量中小企业培训项目的,可以继续保留省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或示范机构资格,否则予以取消。按照《建设规划》要求,主要依托大中专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专业培训机构等继续发展一批省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和示范机构。新发展的示范基地和示范机构,要拥有一定数量针对中小企业的品牌课程,其中业务主要面向全省的,要有特长专业,以认定示范机构为主;业务主要面向当地的,要有开展培训所需的教学场地设施,以认定示范基地为主。各市可制定适合本市实际的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和示范机构建设规划,认定本市的培训示范基地和示范机构,逐步建立起适合本地需求的培训工作网络。

  (二)进一步完善和推广省中小企业推荐培训课程。通过不断开发适合中小企业需求的优秀培训课程、要求被认定为省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和示范机构的单位向省推荐一个以上品牌课程等途径,补充完善《省中小企业推荐培训课程》。加大对《省中小企业推荐培训课程》的宣传推广力度,并在实践中不断提升知名度和信誉度。鼓励各地积极选用《省中小企业推荐培训课程》,进一步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水平。支持拥有《省中小企业推荐培训课程》的单位开展跨地区专业培训和深入到市、县、区、镇开展专业培训,以满足广大中小企业全方位、高质量的培训需求。

  (三)突出抓好效果好、影响大的中小企业培训项目。在继续组织实施好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蓝色证书培训工程的同时,突出抓好一批效果好、影响大的重点培训项目。省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和示范机构等专业培训机构要结合自身特长,根据本工作方案的要求,主动提出和承担重点培训项目的建议。重点培训项目可以是地点相同对象相同的短期集中式的,也可以是地点不同对象不同但主题相同的巡回培训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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