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机办关于对阳光工程农机培训进行检查督导的通知
(鲁农机科字〔2010〕1号)
各市农机局(办):
近日,农业部农机化司下发通知,对阳光工程农机培训检查督导工作进行了部署。根据农机化司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督导检查的内容
本次检查督导的重点内容是阳光工程农机培训的落实情况,包括方案制定、培训机构选定、培训条件、师资力量、组织管理、信息宣传、培训质量和学员满意情况等。
二、督导检查的方式方法
本次检查督导采取培训机构自查、各市检查和省办集中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培训机构要对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各市农机部门对阳光工程培训机构逐个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阳光工程农机培训政策的落实情况,并对阳光工程农机培训的需求、遇到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要抽取部分学员,核实信息的真实性,通过电话访问或走访的形式,了解其培训情况、补助情况、对阳光工程的知晓情况等。抽查学员的总数不低于培训人数的5%,并将抽查结果填入《学员核实反馈意见表》。省办将对部分市县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对部分学员进行核实。
三、督导检查的时间安排
督导检查和集中抽查工作安排在今年1月份进行,各市应于1月31日前完成,并形成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培训情况、存在问题、工作建议及今后计划等内容。省办将于1月底2月初集中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各市农机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与当地阳光工程办公室的协调,精心组织相关工作。要抽调精干人员组成检查组,认真进行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查找分析原因,尽快进行整改,不断提高项目监管能力,规范阳光工程农机培训的落实。在检查督导过程中要全面总结农机培训工作的新经验、查找存在的新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边查边改,不断提高。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提高。各市要将检查督导和工作调研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听取所检查督导县市的工作汇报,现场核查培训记录。及时指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和整改要求,加大督查力度,确保隐患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3、严格制度,突出重点。参加检查督导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加强相关政策落实和管理制度的学习,严格按照阳光工程的“四个办法”和“五项制度”开展检查督导工作。要强化政策落实和制度执行能力,突出重点检查内容,掌握具体工作要求,促进培训机构不断提高自身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