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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遂昌县石坑坪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遂昌县石坑坪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浙发改农经〔2009〕1162号)


遂昌县发改局:
  你局《关于要求给予遂昌县石坑坪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的请示》(遂发投〔2009〕15号)悉。经委托评估,现就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石坑坪水库位于遂昌县石练镇境内,乌溪江支流湖山源的练溪上,下游石练镇是遂昌县副中心城市,也是滩坑水库、湖南镇水库等省重点工程的移民安置点。练溪流域现状防洪能力只有10年一遇,防洪标准偏低;目前石练镇仅有一个供水2000立方米/d的水厂,供水规模小,水源不足,用水矛盾十分突出。石坑坪水库集水面积29.7k㎡,占石练镇以上流域面积的51.2%,占全流域面积的35.4%,是练溪流域综合治理开发的骨干工程。该工程建设符合《浙江省小型水库建设规划》、《遂昌县水资源综合规划》、《遂昌县域总体规划》、《遂昌县练溪小流域综合治理规划》等有关规划。工程建成后,结合河道整治及堤防建设,使石练镇城区防洪能力从目前的10年一遇提高到20年一遇标准,满足石练、大柘两乡镇4.36万居民生活生产用水需求,解决石练镇0.6万亩农田的灌溉要求。因此,兴建该工程是必要的。
  二、工程任务和规模
  工程任务以防洪、供水为主,结合灌溉、发电等综合利用。水库正常蓄水位460m,死水位442.5m,正常蓄水库容214万立方米,防洪库容88万立方米,总库容246万立方米。多年平均乡镇供水量183万立方米,多年平均灌溉水量61.5万立方米,电站装机容量1.0MW。
  三、工程总布置及主要建筑物
  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
  基本同意选择上坝址方案,初选混凝土拱坝,坝顶高程464.0m,最大坝高54m。泄水建筑物采用表孔结合中孔的泄洪方式,表孔共2孔,每孔净宽10m,堰顶高程460.0m,中孔为1孔,孔口尺寸4.0×3.0m,底高程446.0m,设潜孔式弧形钢闸门控制。
  基本同意放水建筑物为坝内埋管,埋管直径1.2m,中心高程438.0m,出口设蝶阀和锥阀控制。
  基本同意发电引水建筑物、发电厂的布置和主要结构型式。
  四、工程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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