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邵永高速公路道路清障施救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邵永高速公路道路清障施救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
(湘价函[2010]3号)
湖南省邵永高速公路公司:
你司《关于邵永高速公路故障车辆施救收费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鉴于邵永高速公路故障车辆的施救,由你司承担负责,按照清障施救有偿服务的原则,经研究,同意你司对故障车辆施救收取清障施救费。清障施救的具体收费项目及标准参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道路清障施救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09]165号)规定执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