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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0年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二、继续实施各专项计划,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1.继续实施“引导升学计划”,保持普通高校专科升本科和研究生的招生规模,进一步调整专业结构,努力培养更多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2.继续实施“郊区镇校教师计划”。贯彻落实国家医改方案,启动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培训制度”。

  3.继续组织实施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西部志愿者服务计划”等国家基层就业项目,力争就业人数在2009年规模的基础上有所增长。

  4.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征集工作。各高校要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及早启动2010年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可成立由学生工作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征兵工作协调机构,理顺工作体制,明确部门分工,加强与市、区县兵役机关的沟通联系。各高校要将国家和上海对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优惠政策及早传达到毕业班每名学生,力争毕业生参军入伍人数比2009年有较大增长。全面落实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后参加专科升本科招生的各项优惠政策。

  5.加强服务外包人才培养,扩大外包服务领域就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问题的复函》(国办函〔2009〕9号)和《关于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若干意见》(人社部发〔2009〕123号)的要求,落实现行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每录用1名大专以上学历员工从事服务外包工作并签订1年期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企业不超过每人4500元的培训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培训的从事服务外包业务人才(大专以上学历),通过服务外包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并与服务外包企业签订1年期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培训机构每人不超过500元的培训支持。

  6.继续实施“上海高校毕业生科技岗位见习计划”。进一步完善科研项目吸纳毕业生的配套办法,优化政策,各科研单位、各高校要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采取多形式、多层次的吸纳方式,进一步扩大科研项目单位吸纳毕业生的规模,并逐步建立起一支以合同制管理为基本模式的专职科研队伍。

  7.积极开辟新的基层项目和领域。会同民政部门积极探索实施大学生社区就业计划等新的基层就业项目,在更多领域为基层输送高素质人才。结合上海世博会召开的契机,会同有关部门拓展大学生世博服务计划。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资助办法;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统筹各类基层就业项目,完善服务期满毕业生在基层持续发展的后续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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