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信息产业厅关于报送2008年度省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位);

  2、取得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取得国家或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规定科目的合格证;

  3、取得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证。

  二、破格申报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业绩成果显著,近期年度考核均为合格(职称)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2、市(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前三名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二)业绩、成果要求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市(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获奖项目的前三名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3、获得市(厅)级以上部门授予的优秀科技工作者或劳动模范称号;

  4、直接负责完成市(厅)级以上重点项目的研究、设计或发明、引进、转化技术创新成果(专利),并用于生产实践,取得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经有关专家鉴定认可。

  (三)论文、著作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同正常晋升。

  三、材料要求

  (一)2004年省职称办印制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2份),并附免冠一寸彩照1张。

  (二)《申报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10份)。

  (三)《申报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人员情况一览表》(一式1份)。此表由单位汇总,且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四)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经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此件复自原件和日期)。

  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助理工程师资格证明材料;

  3、有关职称计算机考试(核)合格证原件(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位除外);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