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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信息产业厅关于对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164号会办意见的函

江苏省信息产业厅关于对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164号会办意见的函
(苏信函[2008]18号)


省质监局:

  对省十一届人大代表高同庆同志提出的“关于制定江苏社区信息化建设标准、提升居委会信息化应用水平的建议”,我厅会办意见如下:

  一、社区信息化是和谐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4号)明确要求,不断改进政府公共服务方式,整合政府各部门在城市基层的办事机构,积极推进“一站式”服务,提高为社区及其居民提供公共服务的水平;梳理、整合各类服务热线、呼叫热线,形成社区公共资源共享机制;建设社区信息化平台,提高社区公共服务的自动化、现代化水平。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谐社区建设,《省政府关于加强社区服务促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苏政发[2007]84号)对加强社区信息化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推进国家信息化发展的战略部署,发挥信息化在和谐社区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社区服务促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苏政发[2007]84号)精神,推进江苏社区信息化健康有序发展,省信息产业厅2007年专门成立了电子政务与社会信息化管理处,连续两年将社区信息化工作列入全厅工作重点。

  二、江苏社区信息化尚在起步

  近几年,各地各部门十分重视社区信息化工作,不断探索,取得了一定成绩。其中具代表性的苏州市,社区司法矫正系统为监外服刑人员的管理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模式,信息亭、市民卡、“好管家”居家养老及安全防范系统,为社区居民提供了简单便捷服务;常州市统一社区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了每个社区“一台电脑、一根网线、一个平台、一套软件”的目标,减轻了社区工作者的工作负荷,提高了政府部门信息采集的效率及共享水平;镇江市光纤到户、“三网融合”与开放性公共信息接入平台,探索小区管理与服务的集约化、市场化之路,为数字化小区建设提供了很好的模式。

  从总体来看,江苏社区信息化尚处在起步、探索阶段,还存在缺乏统筹规划和标准规范、各自为政、重复建设、基础设施薄弱、信息重复采集、共享机制尚未形成、符合需求的应用较少、居民参与不足等问题。如何整合已经存在的条线管理信息系统、适应条线业务系统的不断调整,实现信息“一次采集、多处使用”,如何走出社区信息化管理与服务并举的市场化运营之路,仍是要探索的重大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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