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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低碳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树立低碳理念,建设低碳社会。
  17.加大低碳理念宣传力度。举办低碳经济会展,加强新闻宣传,建设低碳宣传教育基地,提高广大市民低碳意识。(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成都会展办)
  18.举办中国低碳经济发展(成都)论坛。以市政府名义与有关机构共同举办“低碳经济与城市发展”中国低碳经济发展(成都)论坛。(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19.推进城市低碳化建设。用低碳理念指导城市规划建设。控制中心城区规模,完善中小城市功能,提升城乡生产生活环境质量,推动城乡形态战略转型,从规划源头减少能源消耗和降低碳排放。(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建委)
  20.推进植树造林活动。大力实施植树造林,扩大全市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推广屋顶绿化工程,扩大城乡绿化面积,增加生物固碳。(责任单位:市建委、市林业园林局)
  21.倡导低碳生活。继续推进能效标识制度,鼓励市民采用高能效产品。培养低碳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减少能源浪费。加快完善社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络。(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能源办、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市质监局)
  (五)开展试验示范,带动低碳发展。
  22.设立低碳示范区(市)县。着力抓好全市万元GDP能耗最高的青白江区低碳经济区建设,在建设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同时,示范带动高能耗区域的低碳发展。着力抓好全市万元GDP能耗较低的成都高新区、温江区低碳经济区建设,打造低碳发展较高水平的示范样板区。(责任单位:成都高新区管委会、温江区政府、青白江区政府等)
  23.建设零碳农业产业示范园区。选择沼气发电成功典型进行试点,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扩大沼气规模,推进沼气发电和综合利用,应用领先的节能标志技术,力争农业产业园区能源通过沼气实现自给自足,建设零碳排放产业示范园区。(责任单位:市农委)
  24.建设零碳旅游产业示范园区。以都江堰龙池-虹口旅游区、温江北部生态旅游区开发为抓手,采用电动车、免费自行车及其他标志性节能产品,减少碳排放;利用周围森林、花卉苗木的生物固碳作用,中和二氧化碳,建设零碳排放的旅游产业示范园区。(责任单位:都江堰市政府、温江区政府、市旅游局)
  25.实施绿色照明工程。加快实施“十城万盏”试点工程和“十、百、千、万”LED照明应用示范工程,力争到2012年完成LED照明产品应用示范工作,推广应用LED灯40万盏。合理划分城市照明等级,优化照明系统运行,提高城市照明能源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市能源办、市科技局、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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