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启用保险机构和高管人员管理信息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
(豫保监发〔2009〕21号)
各省级保险分公司:
为加强对保险机构和高管人员的管理,保监会组织开发了保险机构和高管人员管理信息系统。经过2008年9月-2009年3月的试运行,该系统已符合正式上线条件,于2009年4月1日正式启用。为保证系统平稳运行和系统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介绍
本系统包含各级保险机构、高管人员和其他重要人员的信息,凡涉及到保险公司各级机构的筹建、开业、各类信息的变更,高管人员及有关重要人员的资格审查、任命、离职等事项都要在报送纸质文档的同时一并报送电子文档。
二、报送要求
(一)系统试运行期间(2008年9月-2009年3月)各公司新增的行政许可事项(包括新机构的筹建、设立,新增高管人员资格核准,机构信息变更等事项)应补充报送相应电子文档。根据工作安排,产险公司于4月7日-4月10日,寿险公司于4月13日-4月17日分别将电子文档报送至保监局办公室。
(二)4月1日系统正式运行后,各公司申报保险机构和高管人员类的行政许可申请、备案等事项时,应在报送原有纸质申请文件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三)各公司应全面、真实、完整地填写电子申请文档,其内容应和纸质文档保持一致,在报送前应做好校验工作。对于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不一致或缺少电子文档的情况,我局将按照材料不全不予受理。
三、填报方式
电子文档应使用“保险机构与高管人员数据填报客户端程序”填报,生成数据文件后通过存储介质连同纸质文档一并报送至保监局办公室。客户端程序可以从保监会网站(www.circ.gov.cn)“文件下载--其他下载”栏目下载。
四、其他事项
各公司应安排相对稳定的工作人员负责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的报送,在岗位变动时要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
联 系 人:杨飞、杨松林
联系电话:0371-63380647、0371-63380671
附件:1、保险机构编码方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