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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印发《2009年河南保险中介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机构应加强对营销员的教育和管理,增强其遵纪守法意识。对于销售规模大、人员数量多的营销团队,应加大管理力度,坚决防范和制止在这类团队中发生传销事件,防范销售误导引发的非正常群体退保。

  各机构应加强对重点营销人员的监督,落实客户回访和单证管理。部分机构没有完全做到见费出单和零现金管理,风险隐蔽性更强,危害更大。开展上门服务、通过营销员现金收取续期保费的机构尤其要严格现金管理制度。

  (四)积极妥善处理和化解保险中介市场各种风险

  河南保险中介市场风险隐患仍然存在。坚决查处保险中介机构涉嫌非法集资、非法传销和其他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事件,严禁风险扩散和蔓延。各机构的风险处置预案,要责任到人。风险处置预案中要明确保险公司与中介机构之间的责任和分工,保险公司与中介机构之间应加强配合,不允许在解决矛盾和处理问题过程中不负责任,推诿扯皮。发现有集体退保倾向和群体性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置。双方都有责任在第一时间内向河南保监局报告,二十四小时内向河南保监局进行书面报告。对于隐瞒不报的,坚决查处。对涉及高管人员责任的事件,坚决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稳妥推进对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现场检查

  根据保监会要求和保监局工作安排,今年将加强对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现场检查,落实对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监管的同查同处制度,落实保险公司对中介机构和营销员的管理责任,并通过现场检查逐步实现管理责任的具体化。

  (一)检查保险公司中介业务合规性

  部分机构代理关系混乱,代理机构资质不符合要求,代理手续不健全、不完善,合同双方责任义务不清,管理水平和管控能力不适应市场要求。中介业务现场检查主要集中在代理业务合规性、代理合同有效性、代理机构合法性以及营销员持证和代理合同签订情况。同时,坚决清除非法中介机构。

  (二)检查保险公司中介业务和手续费支出的真实性与合理性

  要通过现场检查,查实相关机构代理保费规模,核查手续费的真实规模,促进保险公司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核算。按照保监会规定,手续费必须据实全额入账,严禁通过虚假报销的差旅费、车船使用费、会议费、业务招待费等方式支付中介手续费。严禁保险公司通过现金方式与中介机构结算手续费,严禁通过报销费用的方式与保险营销员结算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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