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开拓新领域,推动产业转型和结构优化升级。支持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鼓励引导小企业在“双转移”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继续开展成长型中小工业企业评价研究,建立小企业培育信息库,加大对入库企业在信贷融资、人员培训、创业服务、信息化推进、市场开拓、财政等方面的支持,并提供优质服务,促进小企业快速成长。建立大中小企业协作配套服务工作机制,利用中博会、泛珠洽谈会等平台举办中小企业与大企业配套合作项目洽谈会,搭建中小企业与大企业交流合作平台。通过贷款担保和贷款贴息等举措、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围绕大型企业和重点项目发展配套工业,拉长产业链和产品链,形成产业集群,建立起稳定的产、供、销和技术开发等协作关系。鼓励支持中小企业采用节水、节能、节材工艺以及综合利用废料、废气、废水(液)等技术改造,推动中小企业开发新材料、新能源、高新技术产品和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加快中小企业产业转型和升级步伐。
3. 加快推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和产学研合作,不断提高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要加大财政资金引导和扶持力度,鼓励中小企业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尤其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技术创新活动,积极引进和培养创新人才,积极建设多层次的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推动产学研结合,打造自主品牌。利用2008年广东省自主创新调研报告成果,积极开展广东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基地)的认定试点工作,鼓励支持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开展面向中小企业的共性技术研发、共性实验设备共享、产品检测、质量认证等技术服务,建立多层次的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2009年要建立开放性技术公共服务平台50家,培育发展中小企业技术服务中介组织50家。充分利用我省与教育部、科技部建立的产学研合作平台,创新开展服务推广日暨产学研对接活动,建立中小企业与科研院所技术交流合作机制,推进产学研合作。组织实施一批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项目,引导中小企业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4. 加快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和融资创新,帮助中小企业缓解融资难题。利用国家和省加大对担保机构扶持的契机,进一步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推进东西北地区市、县成立政策性担保机构,争取全省50%地级以上市设立2家以上担保机构。加强对担保行业的调查研究,增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分析判断。围绕降低融资成本,组织实施一批担保体系建设项目,切实加大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财税支持。积极发挥新成立的省级担保机构的作用,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再担保业务。继续开展担保机构示范单位确认和信用评级,组建担保业信息化推进联盟,推进担保业信息化建设。推动成立中小企业融资联席会议,建立银担合作机制,出台银担合作指导意见,定期举办全省中小企业融资洽谈会,向金融机构大力推介成长型中小企业企业项目。落实与省农信社、省农业银行、省工商银行签订的中小企业融资合作协议,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信贷扶持。选择一批成长性较好、发展潜力大的中小企业作为扶持对象,通过竞争性招标方式选择若干家银行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对中小企业贷款给予贴息或补助,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开展中小企业集合发债工作。推动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和村镇银行建设。积极参与制定《广东省中小企业改制上市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上市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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