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鲁建设函[2007]3号文件做好2006年勘察设计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青建办字[2007]8号)
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现将鲁建设函[2007]3号《转发建设部<关于报送2006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望一并遵照执行。
一、我市凡持有工程勘察设计证书(含专项工程设计证书)的单位均应执行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制度,并按照要求上报2006年度勘察设计统计年报和季报。
二、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和相关文件,落实统计工作责任人,及时更新本单位的勘察设计信息系统,按照《关于报送2006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的通知》的要求,真实填报统计数据,按时报送年度和季度统计资料。各单位的年报和季报工作负责人与经济形势月报工作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必另行报送联系方式;年报和季报工作负责人与经济形势月报工作负责人不是同一人的,需要专门用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年报和季报工作负责人的姓名、办公电话和移动电话号码。电子邮箱:85785829@163.com,联系电话:85785829。
三、各单位要通过建设信源的网站(www.ccir.com.cn)及时更新本单位的勘察设计信息系统到3.0版,将本单位数据输入“企业勘察设计信息系统”后,按照《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填报,通过系统软件生成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其中,建勘设1表至5表为年度统计,以纸介质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报送;建勘设6表为季度统计,只以电子文档方式报送。电子文档可直接在线发送(该微机必须在国际互联网,有双网隔离的用户,要把机器切换到外网发送数据)。各勘察设计单位要及时准确地上报年报数据和季报数据,对逾期不报或者数据失真的单位市建委将上报省建设厅给予处理。
四、各单位上报统计年报数据的网上截止时间为2007年3月10日(周六),纸质材料的截至时间为3月12日(周一)。为便于管理,纸质材料不必使用封面,应采用订书针方式简易装订,纸质材料须加盖公章。纸质材料的报送地址为青岛市建设委员会510房间,联系电话:85785829。
五、各单位每季度统计数据必须在季度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报送,所有资质等级的单位都要报送。望各单位统计工作负责人高度重视,按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