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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公路局关于做好贵州公路史续编相关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公路局关于做好贵州公路史续编相关工作的通知
(黔路通〔2009〕41号)


局属各单位,各市(州、地)公路处:
  根据省交通厅《关于做好厅属各专业史书编纂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黔交办〔2008〕63号)精神,我局已于2008年9月下发文件成立了公路史志编纂工作办公室(黔路通〔2008〕134号),随即开展工作,草拟出资料搜集提纲,并着手进行相关资料的搜集。
  最近,省交通厅又下达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厅属各专业史书编纂工作的通知》(黔交办〔2009〕22号)。为认真贯彻落实这一通知的要求,结合全省公路系统实际,经局研究,现就进一步做好公路专业史书编纂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相关工作。局党委十分重视公路交通史志的编纂工作,书记亲自挂帅,及时组建机构,安排工作场地,落实工作人员,提供工作条件,有序开展相关工作。各单位也要高度重视我省公路专业史书的续编工作,要明确领导分管,落实责任部门,协调本单位各有关部门,共同配合厅、局做好续编公路交通史志相关资料的搜集,整理和报送工作。
  二、强化基础工作,建立工作网络。资料搜集是这次公路专业史书续编的基础性工作,极为关键和重要。为此,局除进一步充实局史志办专业专职工作人员外,决定建立全局公路系统工作网络。即,由局相关处室和所属各单位与各市(州、地)公路处明确一名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资料搜集工作的联络员,并明确其职责任务和工作要求,形成从上到下、便于开展工作的公路系统史志资料搜集与文稿编纂网络,以确保搜集的资料广泛、全面和准确。
  三、抓好进度安排,确保任务完成。按照省志办的工作安排,2010年省交通厅要完成1988年至2010年交通志的续编任务。据此,厅具体安排今年年底完成资料搜集工作。2010年上半年完成资料整理工作,下半年完成交通志的初稿。公路专业史书的续编是交通志编修的基础。为此,局将按厅的安排和要求,于近期召开有关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以便上下配合,协同努力,确保公路交通史志续编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请各单位认真落实上述要求,并于4月15日前将本单位联络员报省公路局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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