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怀化城区入城口社会综合停车场的通告
为加快怀化中心城市建设步伐,规范城区运输市场,实现“扩容提质、完善功能”的建设目标,经研究,决定建设怀化城区入城口社会综合停车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红线范围
1、城东社会综合停车场:东接石门乡新街村,南靠石门路,西连卢林路,北依小溪,规划总用地面积90163平方米,项目净用地面积65071平方米。
2、城西社会综合停车场:东靠团结小学,西、南接盈口乡团结村,北连芷江路,规划总用地面积52142平方米,项目净用地面积45068平方米。
3、城北社会综合停车场:东、北接盈口乡炉天冲村,南接环城北路,西靠红星北路,规划总用地面积71938平方米,项目净用地面积53495平方米。
4、城东南社会综合停车场:南接正清路,西连环城东路,东、北连杨村村,规划总用地面积58232平方米,项目净用地面积52642平方米。
二、规划建设红线范围内集体土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实行依法征收;合法建筑物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补偿。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红线范围内抢播抢插抢栽农作物、经济作物和经济林等,否则,一律不予补偿。
三、规划建设红线范围内的违章建筑和临时建(构)筑物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红线范围内的坟主自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到社会综合停车场建设工程项目部签订迁坟协议,对逾期不签协议的作无主坟处理。
四、怀化城区入城口社会综合停车场建设是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工程,对增强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规范城市管理将发挥重要作用。各单位和个人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征地拆迁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阻工。对阻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怀化市人民政府
二00七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