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怀化市委、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市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2008年2月29日)
2007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胡锦涛同志关于反腐倡廉建设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狠抓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和惩处各项工作的落实,扎实推进反腐倡廉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纪律保障。为表彰先进,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会同县、洪江市、沅陵县、新晃侗族自治县、辰溪县为2007年度全市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