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继续巩固县城以上生猪定点屠宰率100%的目标。
5、继续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流通网建设,鼓励食品流通企业在农村乡镇、行政村开设食品超市和食品销售示范店。年内实现农村乡镇食品超市普及率90%,行政村食品销售示范店普及率70%。
6、取缔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无证食品生产加工非法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非食用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合法生产(加工)资质。
7、流通环节的食品商场、超市进货索证索票率达到100%;在大中型食品超市普及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点);实现所有检测设备全部投入运行。
8、加强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管,食堂和县城以上餐饮单位100%建立食品原料进货制度。
9、各类食品安全事故,尤其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100%得到查处,并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追究制,制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
10、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的宣传报道和重大信息收集与发布工作。
11、巩固去年以来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保证各项工作指标不下滑。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种植养殖环节整治,全面贯彻《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一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体系建设,提高监管能力。建立完善水稻、蔬菜、畜禽、水产等主导产业标准体系,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及示范区建设,着力打造农业精品名牌。在继续加强政府监督性检测机构建设的同时,引导市场、基地建立自律性速测点,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网络。在强化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同时,以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为重点,积极推进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加强农产品认证认可体系建设。
二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保障质量安全。对农业产地环境进行定位监控,严厉打击向产地超标排放工业“三废”的违法行为,加强农业产地环境监管。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建立农资四级连锁直供体系、完善农资经营诚信制度、深入开展农资打假,进一步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进一步加强农产品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依法查处生产、经营不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农产品的行为。以落实入市农产品进货查验、基地与市场产销对接、不合格农产品销毁制度为重点,深入推进市场准入,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