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比较重要的紧急问题,及时填写《“市长信箱”来信处理单》,呈报有关领导批办。
4、定期对网上来信进行综合分析,找出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及重要社情民意,写成书面材料供市委、市政府领导参阅。
5、对市政府领导批办的重要事项,由市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直接派人或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三)督促协调。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办理承办的事项。
1、督促有关部门限期完成承办事项;对处理不当的,要重新复查办理。
2、对市委、市政府领导批办及市政府办公室转办的问题进行重点跟踪督办,确保按期办结。
(四)结果反馈。区别不同情况,对办理结果予以反馈或公布,增强办理工作的透明度。
1、凡有处理结果的,及时向来信人反馈。
2、凡经市领导批示的问题,办结后及时向市领导报告处理结果。
3、对群众普遍关心和影响较大的问题,必要时,通过网络和新闻媒介向社会公布。
(五)备案归档。对“市长信箱”来信建立电子档案和书面档案。群众网上来信、部门上报的办理意见、领导批示件、综合分析材料、参阅材料等有价值的材料,要立卷归档。
四、明确办理时限
承办单位对信件处理答复的时限,一般为7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的,要在20个工作日内向市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反馈初步办理意见(报相关领导批准后可适当延长)。不能按期办结的,要向市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说明情况。
五、建立考评制度
市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会同市政府督查室,每半年对“市长信箱”信件办理工作进行一次考评,对办理工作认真负责、办理及时、办理结果群众满意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予以通报表彰;对办理工作不认真、不及时、办理结果群众不满意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久拖不办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在收到此通知后应及时将本单位分管领导和承办人的单位、姓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报市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2714813;传真:2713621;E-mail:hhszf@163.com)。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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