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卫生厅关于表彰全省卫生监督规范年活动打击非法行医餐饮业专项整顿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陕卫监发〔2010〕29号)
各设区市、县(区)卫生局、监督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省卫生监督所:
二○○九年,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和广大卫生监督人员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卫生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坚持依法行政,积极开展卫生监督规范年活动。克服困难,忠于职守,在各项卫生监督工作及打击非法行医、餐饮业专项整顿等工作中,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促进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卫生监督工作的健康发展,在全省督查考评和各市推荐的基础上,省卫生厅决定,授予西安市卫生监督所等38个单位“卫生监督规范年活动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咸阳市卫生监督所等38个单位“打击非法行医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宝鸡市卫生监督所等39个单位“餐饮业专项整顿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戒骄戒躁,扎实工作,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卫生监督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陕西省卫生监督规范年活动、打击非法行医、餐饮业专项整顿工作先进集体光荣榜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八日
陕西省2009年度卫生监督规范年活动、
打击非法行医、餐饮服务业专项
整顿工作先进集体
光 荣 榜
(排名不分先后)
一、卫生监督规范年活动先进集体:
西安市卫生监督所
咸阳市卫生监督所
宝鸡市卫生监督所
汉中市卫生监督所
榆林市卫生监督所
雁塔区卫生监督所
碑林区卫生监督所
户 县卫生监督所
阎良区卫生监督所
秦都区卫生监督所
渭城区卫生监督所
三原县卫生监督所
乾 县卫生监督所
岐山县卫生监督所
千阳县卫生监督所
渭滨区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