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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保监局关于实施农村保险营销员资格授予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填表说明:
  1、本表所称农村地区是指北京市远郊区县(即房山区、门头沟区、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大兴区、怀柔区、平谷区、延庆县、密云县等10个区县)乡镇及以下农村基层地区;
  2、本表统计数据截止日期为2006年6月30日(2005年度人均保费一栏除外);
  3、“营销员人数”指该农村保险营销服务网点所属保险营销员总数;
  4、“未持证人员人数”指该农村保险营销服务网点所属未持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证书》的人员总数;

  附件3:北京农村地区保险产品销售情况表(2005年度)

  公司(盖章): 统计期间:2005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保费收入前5名产品保费收入赔款给付退保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死伤医疗给付满期给付年金给付
延庆县          
          
          
          
          
密云县          
          
          
          
          
平谷区          
          
          
          
          
门头沟区          
          
          
          
          
怀柔区          
          
          
          
          
房山区          
          
          
          
          
顺义区          
          
          
          
          
大兴区          
          
          
          
          
昌平区          
          
          
          
          
通州区          
          
          
          
          
郊区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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