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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报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保险行业基本单位名录的通知

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报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保险行业基本单位名录的通知
(京保监办便函[2008]158号)


各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在京各保险中介机构、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北京保险学会、北京保险中介行业协会:

  根据国务院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总体部署,中国保监会与各级人民政府经济普查机构共同负责组织实施保险业经济普查工作。为做好北京地区经济普查单位的清查工作,请各单位报送保险行业基本单位名录。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险行业基本单位名录包括各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在京各保险中介机构,及下辖支公司、营业部和营销服务部等各级保险机构。

  二、各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在京各保险中介机构负责填报本单位及下辖支公司、营业部和营销服务部等各级保险机构的基本单位名录指标。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北京保险学会、北京保险中介行业协会负责填报本单位基本单位名录指标。

  三、保险行业基本单位名录的填报格式、内容和要求详见《保险行业基本单位名录表(表样)》。

  四、保险行业基本单位名录表统计范围为2008年7月31日前工商登记注册的保险机构。

  五、各填报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填写保险行业基本单位名录表的各项指标,不得遗漏、重复。

  六、各填报单位应于2008年8月12日17时前,将《保险行业基本单位名录表》以EXCEL文件形式,通过电子邮箱报送我局。

  七、本文件及附件表格在北京保监局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下载,网站地址:

  http://beijing.circ.gov.cn/Portal3/default418.htm

  八、有何问题请与统研处相关联系人联系。

  保险公司、行业协会、行业学会联系人:王学梅

  联系电话:66286393

  电子邮箱:xuemei_wang_01@circ.gov.cn

  请同时抄送至circ_ty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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