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春运期间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
(州政办明电[2008]3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单位:
我州客运市场经营秩序总体良好,但春运以来道路客运市场非法经营、部分客运车辆乱涨价和客运车辆违章行驶等问题较为 突出,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和社会稳定。为维护正常客运秩序,确保社会政治大局稳定,州人民政府决定在春运期间集中开展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春运期间,道路客运市场秩序和运价问题涉及千家万户,关系社会稳定,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维护好客运市场秩序,稳定客运票价,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由州人民政府分管春运工作的领导牵头,州交通、建设、公安、交警、农机、物价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各县市要成立相应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制订行动工作方案,安排必要工作经费,搞好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二、突出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整治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是:以吉首市道路运输市场整治为中心,突出整治农村道路非法载客行为这个重点,整治好火车站、汽车站等县市重点区域的周边环境,坚决取缔非法客运“黑车”、“黑站”、“黑点”,特别是吉首恋爱桥、花垣汽车站沿线非法从事客运的私家车;严肃查处客运车辆乱涨价行为;依法查处出租车非法经营行为;严禁非法客运车辆载客,严肃查处客运车辆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超员、超速行驶等违章行为。
各县市要立即从城管、公安、交警、交通、农机、物价等部门抽调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伍,采取动静结合、点面结合等方式,针对各县市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联合整治。
三、明确责任,依法实施处理
在整治行动中,交通部门负责严厉打击无证经营等行为;物价部门负责查处乱收费、乱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公安部门负责打击欺行霸市、暴力抗法、阻挠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负责查处客货车辆非法载客、超员载客、以路为市、乱停乱靠、超速行驶等行为;建设部门负责规范城市出租车经营行为。各县市对整治行动中查处的各类违规违章车辆和扣押的证件,由各相应执法部门开具滞留、保存凭证,对违规违章车辆集中统一停放管理,统一处罚;对暴力抗法、妨碍执行公务的为首分子,公安部门要迅速依法予以打击;对聚众闹事、串联、集体上访、不听劝阻的,由县市人民政府负责接回,对为首分子由司法部依法训诫、警告,直至追究治安和刑事责任。对执法不公,徇私舞弊,充当“保护伞”的国家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