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严格城镇专业蔬菜基地征用审批程序。确需征用或占用城镇专业蔬菜基地,按照《
湖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和《
湖南省城镇蔬菜基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用地单位在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征用蔬菜基地申请前,应当征求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蔬菜行政管理部门意见,对未征求意见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予审核;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请县市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申请前,用地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蔬菜行政管理部门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对未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予报批。征占蔬菜基地实行先补后征原则,由蔬菜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照征占1亩扩补1.5亩的标准,先行补足,再办理征地手续。
(五)加大科技兴菜力度。推广蔬菜无害化、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普及蔬菜生产国家标准,推行无公害蔬菜标准化生产,积极推广应用蔬菜生产新技术、新成果、新品种,建立一批稳产高产蔬菜专业基地。吉首市要逐步建设1000亩以上稳产高产蔬菜专业基地,其他7个县每个县要建设500亩以上稳产高产蔬菜专业基地。
二、建立和完善社会服务化体系
(一)加强蔬菜工作指导。各级蔬菜行政主管部门要引导和指导好蔬菜生产、流通和加工,大力培养和扶持专业生产、运销和加工大户,培育和扶持蔬菜生产龙头企业、中心批发市场,实行企业联基地,基地联农户,产、加、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经营。各县市要建立一批“放心菜”生产基地,打造一批优质蔬菜品牌,确保蔬菜产品质量安全。
(二)加强蔬菜商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各县市要加快蔬菜产品市场建设步伐,配套相应设施,完善市场功能。要加强蔬菜产品市场管理,建立健全检测手段,搞好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零售商场的功能提升与质量管理,改造提升一批骨干菜食商场、农贸市场。积极推进农贸市场改造,实行连锁超市经营,保证质量,引导生产,促进消费。要积极推行蔬菜产品订单生产和销售,加强对蔬菜产品合同管理,鼓励国有、集体、个体、外商从事蔬菜产品流通工作,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安全卫生、活而有序的流通格局。州确定吉首市五里牌蔬菜果品批发大市场为州级蔬菜果品中心批发市场予以培育和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