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信息产业厅关于报送电子信息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苏信人[2009]41号)
厅各直属单位、省各有关厅(局)职称办:
为做好2009年电子信息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工程师)评审工作,现就评审材料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要求
(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2份),并附免冠照片1张。
(二)《申报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10份)。
(三)《申报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人员情况一览表》(一式1份)。此表由各主管部门汇总,且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四)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经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此件复自原件和日期)。
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助理工程师资格证明材料;
3、有关职称计算机考试(核)合格证原件(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位除外);
4、获奖证书复印件及有关证明材料;
5、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证书或有关参加业务培训、学习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五)取得助理工程师后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及有关反映业绩、成果方面的材料。
(六)论文、著作方面的相关材料。
(七)近三年来的年度考核材料。
破格晋升人员,须提交破格晋升报告(注明符合有关条件)。
以上材料除第(一)-第(三)项不需装订外,第(四)-(七)项必须装订成册,并附目录及页码(样式附后)。
二、材料上报时间及有关注意事项
(一)2009年7月30日为材料上报截止日。请各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委托函,将评审材料报送至省信息产业厅人事教育处。
(二)上报材料须客观真实、资料完整、手续齐全、书写清晰,有关表格须用附表样式。
(三)评审费按照省物价局及省职称办有关评审收费标准执行,评审费汇至如下帐号:
收款单位:江苏省信息产业厅
账号:320006630010149008694
开户行:交行中山北路分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