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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的意见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的意见
(州政函[2009]1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为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湘西中的作用,推进全州民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工作认识,增强做好民政工作紧迫感

  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和政府职能转变的新形势下,民政工作在社会发展全局中的作用更加重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责任更加重大。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既是增强社会创造活力,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双重职能的重要体现,也是实现社会安定团结,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期民政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积极支持民政工作,不断完善和落实“党政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机制,切实把民政事业作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切实推进民政事业发展

  (一)继续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保障体系建设。继续抓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规范化建设,强化动态管理,推进分类施保,实现全员覆盖、应保尽保目标。建立和完善临时救助和医疗救助制度,认真做好低保边缘群体、低收入群体实际困难救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湘西自治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建立自然灾害预警及应急救助机制,提高灾害应急能力和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全州自然灾害救助水平。认真贯彻落实《湘西自治州敬老院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敬老院管理,建立敬老院发展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五保对象供养水平。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2010年底前,州流浪乞讨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规模达到150个床位,州救助管理站救助能力达到4000人次。大力发展慈善事业,鼓励和支持全社会参与慈善事业,发挥慈善在社会救助保障体系中的重要补充作用。

  (二)积极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按照“四有一化”(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处议事、有章理事,构建区域化党建格局)要求,加强城乡社区建设。深入开展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完善和创新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方式和途径,提高直选率。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村民自治为重点,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党支部会议提议、“两委”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决策程序,扎实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继续加大投入,实行“以奖代补”优惠政策,推进社区建设,争取到2011年,全州所有社区都有办公场所,不断提高社区干部待遇。深入开展文明社区、和谐社区、园林式社区创建活动,加强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社区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有偿服务、志愿服务相结合的社区服务体系,增强社区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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