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2007年资产变动清理工作顺利进行,在市财政局成立“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2007年资产变动情况清理工作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开展清理工作。
四、工作内容和步骤
(一)准备阶段。
1.主管部门组织所属单位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深圳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2007年资产变动情况清理工作方案》,掌握资产清理的范围、内容,熟悉表格(EXCEL表)录入操作步骤,并制定本部门资产清理工作方案。
2.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政府物业租赁和出借合同在2008年内到期的,未经财政部门同意不能续签超过一年期的合同;待市财政局在清理工作结束后,制定统一的政府物业租赁管理规定和出租合同格式后,规范实施。
(二)填报阶段(2008年8月)。
1. 2008年8月底之前,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对2006年及以前资产清查数据进行核对后,在市财政局发放的2006年资产清查基础表套表(EXCEL表)基础上,对2007年新增或减少的资产进行补充调整,并在相应的备注栏中说明变动原因。新增资产直接在EXCEL表中填报,减少的资产反映在2006年资产清查已填报的资产明细表中 “使用状况”栏目,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变动时间。
2.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重点核对2006年资产清查数据中的房屋建筑物情况,按照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界定已形成固定资产的基建项目和已使用尚未办理竣工验收决算的基建项目,经核对不一致或2006年资产清查时未清查,信息填报不详细的,需在本次清理时进行调整、补查、补报。
3.在清理基准日前,报经资产管理部门(市国资委或市财政局)批准,已处置的资产应反映在EXCEL表核减数中;已向财政部门申报资产核实或由各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权限内已报备案的资产变动数据,未获批准的,不在此次清理调整变动数反映。
4.主管部门收集、汇总本部门各单位的2007年资产变动清理数据,形成2007年资产清理报告,并于2008年9月10日之前报送市财政局。
5.经市级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的2007年新增单位,资产数据按“一卡一物”直接填报EXCEL表,主管部门需在清理报告中说明新增单位的资产情况;2007年已撤销单位不再填报EXCEL表,主管部门需在清理工作报告中说明被撤销单位资产处置情况和资产移交情况,接收其资产的单位需在本单位的2007年EXCEL表中新增填报,并在备注栏中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