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LED产品应用工程。结合《深圳市LED产业发展规划(2009-2015年)》和《深圳市推广高效节能半导体照明(LED)产品示范工程实施方案》,鼓励太阳能和LED企业联合开展太阳能-LED照明产品的生产和集成应用示范,在城市道路、市政公园、地下车库、交通设施以及广场、车站等公共场所,推广使用太阳能-LED产品,推动太阳能-LED产品广泛应用。
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程。加快新能源汽车使用配套设施建设,从区域、社区、线路、车队、单位五个层次,开展新能源公交大巴、出租车、公务车、私家车示范推广。到2012年,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包括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和天然气汽车)2.4万辆以上,建设公交大巴充电站50个,公务车充电桩2500个,社会公共充电站200个,充电桩10000个;到2015年,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累计达到10万辆,配套基础设施完备。
绿色大运示范工程。利用承办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的契机,推动新能源及其产品在大运会的广泛应用。重点推广太阳能、风能、新能源汽车、储能电站的示范应用。大运场馆节能改造项目应实施太阳能屋顶计划工程,新建建筑中具备条件的应实施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工程。大运会公交线路、专用车辆等交通工具应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其中新增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力争达到100%。鼓励使用储能电站作为备用电源,提高大运会供电应急能力。鼓励大运城市政道路、居民小区、停车场等积极使用太阳能-LED和风光互补等绿色照明产品,努力将大运会办成新能源综合应用示范的盛会。
(五)新能源产业服务工程。
发挥深圳现代服务业优势,积极探索建设新能源高端服务工程,推动信息技术和产业服务的进一步融合,完善新能源产业服务体系。
智能电网示范工程。抓住国家规划建设先进智能电网的机遇,发挥作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优势,积极争取国家在我市布点建设智能化变电站和智能化调度系统示范工程,实现各类电源及用户的无扰接入、有序退出,支撑电网的自愈可调,提升电网安全高效运行水平和接收新能源并网能力。选择2-3个小区开展智能电网建设示范试点,推广应用智能电表、智能电器、储能电站等智能化设备,促进电网双向互动服务。
新能源并网服务示范工程。依托电网和新能源龙头企业,建设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并网发电网络化信息服务平台,对并网/离网新能源发电设施统一管理、实时监控、及时维护与更新,实现标准化并网,确保新能源发电设施和电网安全,实现科学、快捷、安全管理。
孵化器建设工程。充分发挥已有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器的作用,优先安排新能源企业入驻。同时,以企业为主体,通过政府引导与资助等多种途径,积极推动新能源产业孵化器建设。鼓励企业通过旧厂房改造、产业置换等方式,建设新能源产业孵化器,吸引初创型企业、高技术人才向孵化器集聚,为新能源中小企业提供产业发展空间。创新孵化器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完善新能源产业孵化环境,为新能源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资金支持、专业服务、技能培训、创业辅导、融资咨询、风险投资等服务,扶持中小型新能源企业迅速发展壮大。
服务平台建设工程。以企业为依托,建设新能源产业服务平台。创建国家新能源工程研究中心(华南)热利用研发与测试中心和光伏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研究制定光伏、光热产品检测标准,逐步健全太阳能产品质量控制体系、检测和认证体系。加快建设新能源应用测评中心,提供新能源资源评估、设计、应用效果测评等技术服务。加快建设核电站建设与运营综合服务系统,从电站建设、安全运行、电站维护、备件管理、乏燃料处理等多个环节,建设核电产业服务平台,提升核电产业服务水平,将深圳建设成为核电技术服务产业聚集区及核电高端服务产业基地。加强本市企业在垃圾焚烧发电研发、设计、运营和配套服务方面的能力建设,创建垃圾焚烧发电综合服务平台,提升整体工程优化设计能力和综合业务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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