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公室关于2008年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补充通知

深圳市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公室关于2008年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08年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已经展开,为了更好的完成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延长。应各单位要求,我办决定将申报材料递交时间由8月6日延长到8月12日,请各单位积极准备,按时申报。
  二、总会计师系列的认定。经请示财政部,总会计师系列指厅局级单位分管会计机构的领导班子成员。
  三、证书材料的提交。除按照《关于开展2008年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深财会(2008)74号)文件附件3要求提交材料外,还应一并提交以下证书复印件:1.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中、高级电算化证书;3.其他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其他会计执业资格证书(如有)。以上证书复印件均须推荐机构核对原件并盖章。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