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11年12月15日,实施日期:2011年12月15日)废止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成府发〔2010〕3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全市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以内;
(二)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明显下降;
(三)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二、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按照省政府关于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统一部署,以“强化宣传、严格执法、深入治理、保障平安”为主题,认真组织开展我市“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重点场所和关键企业、关键部门、关键岗位的安全生产,深入开展道路及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非煤矿山、建设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确保2010年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突出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各区(市)县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市级部门要以“抓教育、反违章、治隐患、强监管、压事故”为主题,深入开展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活动,严格落实加强全市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要求,着力构建“政府领导、公安牵头、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强化对司乘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落实好人防技防措施,严厉查处酒后驾驶、超速、超载、超限、超时疲劳驾驶客货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从严监管客运车、校车、运渣车、危险品运输车、CNG汽车、摩托车、老年骑游车,全程监控机动车报废回收管理,严禁下线客运车辆从事营运活动。加强道路、桥梁、隧道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推行交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继续开展创建“乡村平安路”活动。加强水上交通、轨道交通及铁路道口安全监管,切实做好地铁1号线试运行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消防及大型活动安全。深入贯彻落实《
消防法》,不断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认真落实政府、部门、单位消防工作主体责任。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防火单位、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为重点,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强化地震灾区消防工作,确保消防巡查人员、消防设施、灭火力量“三个配备”到位。依据《成都市域城乡消防总体规划》,加快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生产经营单位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的能力和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按照打造“蓉城消防铁军”要求,加强消防队伍及装备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对车站、码头、机场、商场、影剧院、歌舞厅、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和安全措施,防止挤压、踩踏导致群死群伤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