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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海峡出版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印章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海峡出版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印章的通知
(闽政办函〔2010〕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出版发行系统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09〕55号)精神,决定自本文印发之日起启用“海峡出版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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