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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总工会关于加强服务型工会建设的决定


  建设服务型工会的基本目标:建立完善激励职工创业创新机制,着力打造创业创新品牌工程;建立完善职工素质提升机制,着力打造蓝领人才品牌工程;建立完善和谐企业创建长效机制,着力打造和谐企业创建品牌工程;建立完善社会化职工维权服务机制,着力打造服务职工阳光品牌工程;建立完善工会组织作用发挥和工会机关效能建设机制,着力打造工会形象提升品牌工程。

  二、在服务科学发展中积极引领广大职工建功立业

  建设服务型工会,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一主题,组织引领广大职工为推进科学发展作贡献。一是动员职工为经济转型发展建功立业。以百万职工“创新突破建新业、转型发展立新功”大行动为载体,围绕经济转型发展的关键环节,引导职工掀起新一轮群众性技术创新热潮。积极倡导开展“提一条合理化建议、推广一项科技成果、学习一门新技术、改造一项新工艺、刷新一项新记录”活动。要在各类现代服务业引入“创三优一满意”文明优质竞赛,推动我市服务业跨越式发展。二是深入推进重点工程立功竞赛活动。突出抓好扩大内需、构筑对外开放新平台、城乡一体化建设中的重大工程立功竞赛活动。要将竞赛内容重点放在赛技术、赛管理、赛创新、赛质量上,切实促进重点工程既好又快推进。三是积极发挥工会提升职工素质的“大学校”作用。着力打造蓝领人才工程,建立健全多渠道、多途径、多种合作形式的职工技能培训体系,培育一大批“名技师”、“金蓝领”、“首席工人”和“技术能手”。进一步规范职工技能培训、技能竞赛、技能等级鉴定一体化运作机制,积极推行资深高级技师担任院校“客座教授”、“名师带高徒”、“双师型”教师兼职企业“技术指导”工作,促进职工技能提升。广泛开展百万职工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精心办好职工科技周,不断激发广大职工创新创造的潜能。四是不断弘扬和发展工人阶级的先进性。大力表彰和宣扬推进转型发展中的先进典型和事迹,充分发挥劳动模范推进转型发展的示范带动作用。认真组织各级劳动模范和模范集体、“工人先锋号”的评选表彰,努力营造创新创造光荣的社会氛围。

  三、在服务和谐社会建设中充分发挥工会独特优势

  工会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建设服务型工会,必须始终把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作为突出任务之一。要进一步加大和谐企业创建工作力度,着力形成和谐企业创建的长效机制。突出“提升职工素质,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创建主题,增强创建活动的实际效果。坚持分类抓指导、分级抓推进,认真总结推广园区、中小企业和村(社区)创建工作先进经验,力争3年内各类企业参与创建达到80%以上,涌现一批市、县(市)区(系统)、乡镇(街道)三级和谐企业。深化企业与职工“共同约定”行动,完善律师进企业开展法律服务活动,促进企业与职工的互诚互信、同舟共济。要深入贯彻《劳动合同法》,积极推进集体同合、劳动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建立,特别是加大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建设力度,深化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和厂务公开工作,经过2-3年的努力,实现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和职代会制度100%。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宁波市劳动保障法律监督条例》,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制度和组织建设,发挥工会各级劳动法律监督组织的积极作用。深化工会主动参与劳动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非法用工和高危行业、有毒有害岗位的劳动安全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确保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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