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潮州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潮府办〔2010〕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市各开发区管委会: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潮州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教育局反映。
二○一○年一月十三日
潮州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为确保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下简称校舍安全工程)顺利实施,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9]7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为保障,以全面改善全市中小学校安全状况为目标,不断提高中小学校尤其是农村中小学校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达到抗震设防等防灾标准和设计规范,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先勘察、后施工,先急后缓、分步实施和安全牢固、科学实用的原则。把校舍加固改造、拆除重建、避险迁移与教育事业长远发展规划和中小学布局调整结合起来,积极稳妥推进校舍安全工程各项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二、实施范围和目标任务
(一)实施范围。校舍安全工程覆盖全市公办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存在安全隐患的所有中小学,包括普通小学、初级中学、完全中学、高级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学校。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全市中小学校舍抗震加固和综合防灾能力建设,使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符合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水、台风、火灾、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
(三)工作任务。从2009年起年,用3年时间,对全市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危房改造、迁移避险,消除安全隐患,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全面改善我市中小学校舍安全状况。同时,开展校舍安全信息采集工作,建立健全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科学管理。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