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专家筛选方法
1、农业系统内部的专家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见附表1。
2、河北省农林科学院、河北农业大学可单独组织本单位的申报工作,直接上报省农业厅市场信息处(信息中心)。
3、市县农业教育科研等单位的专家经本单位同意,向所在地的市农业(畜牧水产)局提出申请。
4、省农业厅接收各地各单位申请后,及时组织相关专家评审确认。
5、确认后的专家由省农业厅颁发聘书,聘期三年。
四、咨询专家工作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咨询专家团的有关规定。
2、态度端正、用语规范、主动服务,让农民群众听明白。
3、耐心倾听农民的问题,力求有问必答,尽量不回绝农民提出的问题。
4、政策和法律咨询,要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回答问题,避免个人观点。
5、业务娴熟,解答准确,数据信息准确无误。专家解答过程12316系统自动进行录音,并由采编工作人员整理成文字,经专家本人确认后整理入库,并定期刻制成光盘存档。专家须对解答内容保证科学性、专业性以防止农民损失和产生纠纷。
6、座席专家主动遵守工作场所的着装整洁、言语文明和不吸烟等项规定;做录像或电视直播节目时专家着装要庄重、大方、整洁,语言简练。
7、座席专家应遵守座席时间要求,坐席期间不打私人电话,不办私人事务,不接待私人客户,未经批准不随意外出。
8、参加省农业厅组织的相关农业咨询活动。
9、专家在咨询服务中,不做任何有广告倾向性的产品或品种推荐,不得超越规定收受服务对象的报酬和其他礼品的馈赠,更不得向服务对象索要钱物。
五、专家的权利
1、向省农业厅提出咨询专家团的工作意见和建议。
2、向省农业厅提供相关专业的信息。
3、向省农业厅提供研究开发推广先进技术建议。
4、参加省农业厅组织的培训活动。
5、享受相应的工作补贴或奖金。
6、可自愿退出咨询专家团。
六、专家考核制度
1、年度考核专家服务态度,根据系统纪录和现场管理以及农民投诉和表扬,参与媒体的评价,话务员对专家接电话的态度的反映等指标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给予补贴或奖励。
2、年度考核专家咨询业务量,每年将根据专家回答问题的数量(通话次数、通话时长)、质量(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给予补贴或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