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推荐2010年度优秀专家出国培训人选的通知
(冀人社字[2010]15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局、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冀单位:
为加快我省科技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培养开发,着力提高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整体水平,根据《河北省资助优秀专家出国培训管理办法》(试行),2010年继续开展优秀专家出国培训选派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和选拔范围
选派优秀专家出国培训,是落实科教兴国和人才强省战略,加快培养高层次、高素质科技领军人才,积极扩大我省与世界发达国家的科技交流与互利合作,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举措。选拔范围为我省境内所有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成分企事业单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期限和选拔名额
2010年度拟选拔60名左右。出国培训分长期、中期和短期三种方式。长期为12个月,每人资助12万元,主要面向从事基础性、理论性和前瞻性研究的人员;中期为6个月,每人资助8万元,主要面向从事应用性、技术性和开发性研究的人员;短期为3个月,每人资助6万元,主要面向主持重要课题,需要短期出国了解国外相关领域新知识、新技术的人员。对于省政府确定的我省高新技术、重点产业开发项目和省重点研究课题在名额分配上优先安排。
三、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品德优良,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申请者应为正式在职(岗)人员,暂不受理正在境外学习、工作的人员。曾享受公费资助出国培训(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满5年方可再次申请。
(三)身心健康,年龄在50岁以下(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本科以上学历。
(四)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出版过较高水平的专著或在本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过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论文;从事管理工作有独创的理论建树,并取得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
(五)正在或即将承担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课题,因工作需要,急需到国外学习有关先进技术与管理经验,有明确培训目标。
(六)外语水平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