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09年度重庆市山水园林城市园林三创和规范化管理达标公园的通报
(渝府发〔2010〕8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09年,全市各区县(自治县)按照建设“五个重庆”要求,大力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积极开展园林各项创建活动,并取得了显著成绩。根据《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创建山水园林城市工作的通知》(渝府发〔1997〕24号)和《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渝府发〔2001〕38号)精神,决定命名万州区等2个城区为重庆市山水园林城区,丰都县等4个县城为重庆市山水园林城市,重庆贝迪颐园温泉旅游度假区等21个单位为重庆市园林式单位,渝北区常青藤人文等31个小区为重庆市园林式小区,大渡口区石林大道等21条市街为重庆市园林市街,江北区鸿恩寺森林公园等2个公园为规范化管理一级达标公园,渝北区大龙山公园等8个公园为规范化管理二级达标公园。
希望获得命名的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单位要总结创建经验,巩固创建成果,再接再厉,开拓进取,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全市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城市园林绿化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管理,不断提高城市园林绿化水平,为建设长江上游生态文明区,为“五个重庆”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2009年度重庆市山水园林城区(市)名单
2.2009年度重庆市园林“三创”名单
3.2009年度重庆市规范化管理达标公园名单
二○一○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1:
2009年度重庆市山水园林城区(市)名单
一、重庆市山水园林城区(2个)
万州区
涪陵区
二、重庆市山水园林城市(4个)
丰都县
垫江县
奉节县
巫山县
附件2:
2009年度重庆市园林“三创”名单